党员管理考评办法(试行)发布时间:2016-06-13 浏览次数:3139次 文章来源:原创
(2014年11月24日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加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党员队伍管理,强化党员目标责任意识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党章》要求,并结合公司实际,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入职三个月以上的全体党员。 第二章 考评管理 第三条 考评周期为自然年度,考评时间为每年12月。 第四条 考评分为党员自评与党支部评议,实行百分制。 第五条 考评结果由党员所在支部统一汇总,公司党委对考评结果进行统一公示,征询公司各方意见,并将意见反馈至相关支部,作出相应调整。 第六条 考评周期内,党员所在支部变动的,支部评议由党员变动后最终所在支部进行,并应征求其原所在支部意见。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 考评内容分为思想觉悟、组织表现、业务水平、个人作风四个维度,权重分别为25%,每一维度分五项,每项满分5分,均以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分档,分别对应5分、4分、3分、1分。 第八条 思想觉悟方面,内容如下: 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和党中央保持一致; (二)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强,不说偏话怪话,并自觉抵制; (三)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; (四)信仰坚定,不参与宗教活动; (五)遵纪守法,无违法乱纪行为。 第九条 组织表现方面,内容如下: (一)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遵守党员管理规定; (二)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,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 (三)在组织活动中勇于承担,主动作为,完成各项任务; (四)积极建言献策,丰富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; (五)服从上级组织决定,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 第十条 业务水平方面,内容如下: (一)主动作为,乐于奉献,勇于担当重任,毫无怨言; (二)刻苦钻研业务,熟练掌握岗位技能,成为团队骨干; (三)善于传帮带,乐于与同事分享经验和心得; (四)勇于创新,积极探索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; (五)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,不为一己私利。 第十一条 个人作风方面,内容如下: (一)密切联系群众,主动接受监督,群众基础好; (二)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,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; (三)淡迫名利,甘于奉献,品德高尚,并能影响他人; (四)正直坦诚,廉洁奉公,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; (五)生活正派,情趣健康,注重培养高尚的精神需求。 第四章 考评结果 第十二条 考评以最终的支部考评结果为准,并记录在案,作为党员本人评优评先、调薪调职的重要依据。 第十三条 考评满分100分,90分(含)以上为优秀,80(含)—90分为良好,60(含)—80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第十四条 考评为优秀者,所在支部予以表彰,并优先列为党组织及公司各类评先评优候选;合格者,针对其存在的问题,由所在支部进行谈话,帮助改进;不合格者,所在支部下发整改通知书,并指定专人结对帮助,限期改正。 第十五条 连续两年考评为不合格者,由支部大会讨论,按党章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起草、修订并解释。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|